(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1日電)復興航空明天無預警停飛。交通部觀光局今晚表示,復興航空突然停飛,旅客及旅行社都是受害者,復興航空應提出補償方案。

觀光局說,經初步瞭解受影響包含自國外回台及赴國外的參團旅客約120團、3000人,為保障參團旅遊消費者權益,觀光局立即與旅行業全聯會、台北市旅行公會及品保協會成立應變小組,並協調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商定旅客參團解約退費處理原則。

觀光局說,復興航空無預警停飛,旅客與旅行社都是受害者,旅行社應先對旅客負責,再向復興航空求償,建議復興航空因無預警停飛對旅行團造成的影響,提出補償方案。

觀光局表示,對還未出發的旅行團,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事由,致契約全部或部分無法履行時,得解除契約,不負損害賠償責任。旅行社應將已代繳的規費或履行契約已支付的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的餘款,退還旅客。

對已出發的旅行團,旅客因復興航空停飛無法依原定行程返台,旅行社得變更旅程,如因此超出原定費用時,應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31條規定,旅行社不得向旅客收取,並應妥適安排旅客轉搭其他航班返台。

另為因應復興航空無預警停飛後續處理,觀光局已協調輕鋼構屋造價旅行業全聯會及品保協會成立應變小組,協助旅行社採取預為因應作為如下:

一、全面清查受影響旅行團體及人數,並成立單一窗口,通知旅客協商延團、轉團或改搭其他航班等調整行程措施。三馬達電動床

二、原定航班變動取消、遲延致旅行團體無法啟程、延後出發或返國時,協調復興航空應立即通知旅行社,並提供其他替代航班及給予航班取消、遲延所生損害的補償。

三、如復興航空確已無法提供運送服務,協調其他航空公司提供航班機位,使旅行團體順利出國及返國。

四、近小木屋建造價格期出發的旅行團體,預支領隊額外費用,以備發生旅客滯留時支付所需費用。

觀光局表示,旅客與旅行社如遇有解約退費的消費爭議無法解決,請洽品保協會(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或觀光局(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申訴;相關旅遊諮詢可利用本局免付費電話0800-211734、品保協會申訴專線02-25068185查詢。1051121


C68475EB5B24D71D
arrow
arrow

    t8tgsnvtk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